一、安排使用原则
森林防火资金,是指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等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公用经费。
森林防火资金本着“厉行节俭、安全高效、专项使用”的方针和属地与事权划分的原则安排使用:
(一)分级负责。森林防火资金以乡(镇)、林场投入为主,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二)突出重点。对林地面积大、火险等级高的乡(镇)、林场给予重点安排。
二、资金分配与拨付
分配方式:根据年度预算安排的森林防火资金规模,按照因素、规划(计划)、实效等绩效分配方式,下达森林防火资金。
拨付方式: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拨付。
三、资金使用管理
森林防火资金由县林业局、乡(镇)、林场统筹用于森林防火日常支出。
森林防火资金不得用于与森林防灭火工作无关的其他支出。
四、监督管理
县林业局、乡(镇)、林场应加强对森林防火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滞留、挪用、套取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