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民政局

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政府系统抓落实提高执行力推进会议”精神的情况

发布日期: 2022-02-15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政府系统抓落实提高执行力推进会议”精神要求,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会议要求,并对做好机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立刻传达落实2月8日,我局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要求全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落实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在山西考察调研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重要指示精神,把狠抓落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十项要求”,全力推动民政系统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党组成员、科级干部、各股(室)长参加了会议并进行了表态发言。2月10日,在局四楼会议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抓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执行力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1〕95号),就民政系统今年各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二、守好民生防线提升工作能力。

民政工作是兜底最后保障,和民生息息相关,所以把工作做细做好必须要强化学习,吃透各级民政系统文件精神,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全人员周一集中学习制度,党办负责安排学习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各民政部门工作会议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加强业务技能学习。学习《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农村低保、特困人员等兜底保障政策。对全县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中的已脱贫人口1509人给予兜底保障,对家庭经济状况好转不再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已脱贫人口36人给予6个月低保渐退期;对已脱贫人口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22人纳入单独申请低保范围,进一步稳定了救助兜底政策学习民法典、地名区划相关政策、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工作,关爱高龄独居老人,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等工作。三是坚持“五治”融合,推进社区治理创新。一是积极探索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治理新模式,促进我县基层稳定和发展。二是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民主选举。三是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利用每周二法律顾问进村的机会,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四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切实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的日常行为,发挥新时代“乡贤”感召力,促进农村社会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乡风。五是积极探索“三社联动”工作机制。在我县10个社区开展试点工作,要求每个社区至少成立5个社区社会组织。加强便民办公服务设施建设,设立便民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实现为民办事公开透明。积极培育社会组织,成立了沁水县志愿者协会、红十字志愿服务队、蓝天救援队等志愿服务组织,深入社区机构中打造服务品牌。

三、建立责任机制,提升落实效力。一是突出重点,建立清单。围绕城乡低保的审核;高龄和失能老人的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临时救助、福利彩票救助事业、孤儿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敬老院管理服务提升监管、婚姻登记、基层治理、非公组织的监管、地名区规划、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等工作,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各股室、中心、养老机构认领清单,形成工作闭环,杜绝出现工作落实不力和较差等次二是绩效管理,真抓实干。出台了《沁水县民政局目标考核细则》《沁水县民政局日常管理办法》给全体干部职工建立工作档案,实行积分制量化管理。从内因激发驱动力,真真做到绩效量化管理,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形成自上而下逐级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实行量化评估、定期通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范畴。对给工作带来不良影响、办理质量较差或不能按时办结又不能说明原因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约谈。三是抓住重点突出特色在疫情防控、乡村两级公墓建设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专项行动中,抓住重点工作成立专班周调度,月总结,做好与各部门的协同联动,沟通衔接,不断提民政系统2022年重点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上彰显民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