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沁水县民政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聚焦民政领域改革创新,不断抓好四个体系建设,推动两个重点着力,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奋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1、聚焦老有所养,全力推进养老服务高速发展。一是根据中央 、省、市、县 关于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总体部署, 按照晋城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全县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部署,制定了沁水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沁水县民政局推动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统一部署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建立健全了6项制度,分别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养老院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沁水县自建房用作养老机构管理机制》,《沁水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的通知》、《公办养老机构人员管理办法》。二是全面推进老龄工作。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及时调整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名单,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沁水县老龄工作第一次全体会议顺利召开,审议通过了《沁水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沁水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根据晋城市推动新时代“银龄行动”的工作安排,成立沁水县“三晋银龄”老年志愿服务队,并制定2025年度服务计划,截止6月,服务队已发展注册志愿者18人,成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次。三是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常态化抓好消防、食品安全,我们联合消防救援大队,对全县6家养老机构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全排查。针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了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通过张贴宣传挂画、发放宣传彩页、组织消防安全培训、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和老人们的安全意识。
2、聚焦难有所帮,切实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一是强化政策“引擎”驱动。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的保障机制,2025年我县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740元/月/人提高至79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7320元/年/人提高至7860元/年/人;农村分散供养基本生活补贴由9516元/年提至10224元/年,农村集中供养生活补贴由10980元年提至11790元/年;城市集中、分散供养基本生活补贴由11544元/年提至12324元/年;集中供养护理补贴全自理由198元/月提至215元/月,半自理由495元/月提至538元/月,全护理由990元/月提至1075元/月。按时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753.23万元,保障困难群众5935人次。二是强化数字“引擎”驱动。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系统,为确保社会救助政策精准落实,对不在兜底保障范围内的残疾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残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夯实筑牢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实现“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2025年以来,开展14个部门信息比对,比对条数77672条,通过上级部门下发数据和基层主动入户走访1412人,通过摸底发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21人,新纳入21人。三是我们通过生存验证顺利完成2025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人脸认证工作,确保了补贴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截止6月,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643人次,累计发放62.6726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6548人次,累计发放278.3969万元。
3、聚焦共治共享,加速推进各项社会事务发展。一是加强殡葬事务管理。全县乡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27个,其中乡级公墓11个,村级公墓16个。目前,乡级公墓已建成10处,村级公墓已建成16处,剩余1处土沃乡公墓已重新完成选址,力争于10月底完成。二是加强地名区划管理。按照《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2025年12月底,完成10%行政村的乡村地名公共服务建设。目前制作并安装县域范围内村级主要道路地名标志牌20个。下发《沁水县民政局关于推进“乡村著名行动”主要工作的通知》至各乡镇,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各方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4月17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地名管理条例》,扎实做好地名管理办法宣传工作,让《条例》精神走进和睦社区,走进千家万户,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开展了《地名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印发《沁水县2025年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转发给各乡镇。明确工作任务:在市级界线层面,配合晋城市民政局、运城市民政局,共同做好市界晋城运城线第五轮联检工作;在县级界线层面,配合高平市民政局开展好高平沁水线县界的联检工作;在乡级界线层面,在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的要求和指导下,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稳妥推进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共发放121个门牌号码证,第二季度常态化摸排龙港镇辖区内缺失门牌和巷路牌71个。三是加强婚姻登记事务管理。积极开展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深入推进婚育登记“一件事一次办”,今年以来,共办理结婚登记309对,补领结婚登记80对,受理离婚申请144对,办理离婚登记70对,登记合格率100%;大力推进婚俗改革工作,通过利用婚姻登记场所、宪法宣传日和单位职工集中学习等场合采取学习文件、发放资料、制作版面等形式,积极宣传嫁娶新风,发挥文化浸润作用。针对高价彩礼现象,倡导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婚庆办理形式,引导群众破除低俗陋习,控制人情往来,抵制讲排场、摆阔气的歪风邪气。倡导文明新风,推进移风易俗,不断提升精神风貌;全面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工作,2025年以来,进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59余次,成功帮7个家庭破镜重圆,对其余的离婚当事人就婚姻中出现的困惑进行调解服务,对婚姻中的财产纠纷进行法律援助,进一步理清婚姻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加强残疾人“两补”和流浪救助管理,按照100元/月标准按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64人次,积极开展“夏季送清凉”行动,发放防暑药品、物资等价值1万余元。
4、聚焦群众期盼,努力提升我县民政服务水平。一是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2025年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1405元/月,为孤儿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人,孤残儿童1人,共19人,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15.3145万元。二是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沁心护童”系列活动,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心理课堂35场,惠及300余人;组织小组活动20余场,200余名儿童在团体互动中敞开心扉;完成个案疏导30余人次,助力孩子走出心理阴霾。三是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水平。规范做好全县82家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目前完成了65家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推进养老事业实现新突破。对政府支持保障的民生实事项目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研究对策措施,及时跟进解决,确保改造任务圆满完成。为留守儿童、妇女、老人、贫困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多办实事、多做好事、多解难事,确保每一个有实际困难的特殊困难群体都能得到及时的关心和救助。建立空巢、独居、孤寡老人定期探访制度。依托乡镇、村,每季度至少对留守老人进行一次上门走访、探望,不定期了解或评估老人生活情况,并建立留守老人台账。
2、推进社会救助取得新成效。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决策部署,切实巩固住、提升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二是结合集中整治工作,扩大部门间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做好低收入信息系统采集录入、动态监测、及时预警、查访核实,对困难群众实施分层分类救助。三是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精准认定工作。落实好“分类施保”“低保渐退”“单人保”等政策,提高救助对象保障水平,做到应保尽保。
3、推进各项事务确立新规范。一是加强现有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协助指导殡仪馆实现正常运营;二是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管理,积极打击非法社会组织,认真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工作,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三是加强地名区划管理和残疾人“两补”规范发放工作;四是积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寻亲返乡工作,做好“寒冬送温暖”系列工作。
4、推进民政服务得到新提升。一是保质保量完成辖区范围内的婚姻登记工作。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婚姻登记,实现婚姻登记“零差错”,维护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管理。全面加强养老、流浪救助等民政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民政领域集中整治工作为契机,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神,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