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为具有沁水县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老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老人和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2)低保户中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老人和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配备智能设备;
截止目前,我局已联合各乡镇民政办排查了范围内的困难老人,并建立了台账,按照市民政部门安排,开展评估人数582人,已安装应急智能设备546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民政部门进度安排,倒排工期,抓紧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