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高龄津贴进展情况,依据《关于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晋市民【2024】8号),《关于印发<晋城市高龄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民【2024】9号),我县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为80-89周岁;低保老人每人每年1640元,非低保老人每人每年920元;90-99周岁:低保老人每人每月270元;非低保老人每人每月23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450元;目前已完成1-10月高龄津贴已发放3878人,408.5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