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范围及金额。对全省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70元;6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100元;全省10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300元。
政策依据:《关于建立全省经济困难的高龄与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及提高百岁以上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116号);《关于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晋民发〔2019〕30号);《关于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晋市民〔2022〕 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