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能源局
关于转发市局《关于做好下半年煤矿企业生产经营规范化管理督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沁能源发〔2021〕52号
各煤炭主体企业及煤矿:
现将晋城市能源局、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关于做好下半年煤矿企业生产经营规范化管理督导工作的通知》(晋市能源监发〔2021〕192号)转发给你们,各煤矿企业要深刻认识生产经营规范化管理督导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督导普查准备工作,县督导组将按照市局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下半年煤矿企业生产经营监管督导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县煤矿企业生产经营秩序。
附件:晋城市能源局、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关于做
好下半年煤矿企业生产经营规范化管理督导工作的
通知》(晋市能源监发〔2021〕192号)
沁水县能源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