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能源局

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29 发布机构: 县能源局

沁水县能源局

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沁能源发〔2021〕54号

各煤层气、电力和新能源企业: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沁安委办发〔2021〕5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能源行业节假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责任落实

长假期间,群众出行、出游、消费意愿集中释放,人流、车流、物流大幅增加,安全生产任务艰巨,特别是当前大综商品和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运行,企业生产欲望强烈、经营活动异常活跃,安全生产面临极大风险挑战。各企业要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节假日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临一线,督促、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人要亲自组织落实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原则上主要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节日期间不得离晋,特殊情况确需要离晋的,必须提前3天向县局履行报备手续。

二、突出重点工作,紧盯薄弱环节

1.切实做好当前防汛减灾工作。近期,我县经历了入汛以来最强降雨过程,持续时间长、总量大、范围广、致灾性强,受雨水冲刷、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影响,能源行业在建工程受阻,井场、管道、电力线路、工程道路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损毁,经济损失较大。各企业要按照县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沁能源发2021〕45号)要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牢牢守住“不死人、不伤人、少损失”的底线,采取坚决果断措施,需搬迁的必须坚决搬迁,需撤离避险的必须撤离,严防死守,全力做好强降雨期间各项防范工作。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看”。三年行动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点工作,时间久、战线长、任务多,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实现三年行动阶段性目标和任务,根据《山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各企业要认真开展三年行动“回头看”,全面梳理问题和欠账,清醒认识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以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为抓手,围绕本企业安全生产的重点和难点,点对点精准施策,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实现,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以高质量工作成效迎接专项整治工作考核。

三、强化督查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国庆节期间,省、市、县将组成督导检查组,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工作督导和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各企业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督导检查。县局也要结合能源行业实际,制定专项督导检查方案,采取明查暗访和执法检查的方式,对煤层气、电力和新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原则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节假日期间一律不得进行开、停车作业,特殊作业要提档升级;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按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建设;对节假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

四、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送信息

各企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信息,坚决杜绝迟报、瞒报。要加强应急准备各项工作,强化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持应急临战状态,加强值班备勤、实战演练和应急物资配备,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出动、快速反应、及时救援。

县局应急值班电话:0356-7022018

                  0356-702201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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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