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能源局

关于全县煤层气钢制管道内检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0-30 发布机构: 县能源局

沁水县能源局

关于全县煤层气钢制管道内检的通知

各煤层气企业:

我县煤层气行业为支柱产业,其中各企业输气管道繁多,且分布情况较为复杂。输气管道长时间服役后,会因外部干扰、腐蚀、管材和施工质量等原因发生失效事故,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和环境破坏。为深刻汲取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12·21”、“5·30”煤层气管道泄漏燃爆事故教训,针对两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采取有效降低安全风险和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同类事故的发生,现就全县煤层气钢制管道内检的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道综合管理

通过内检测的预防性检测技术,实施管道内检测,可发现管道本体腐蚀、管材缺陷、焊接缺陷、机械损伤、变形等多种缺陷,通过就地开挖和修复补强,使管道重新达到设计承压能力,有效防止管道事故的发生,全面确保辖区内各煤层气钢制管线均满足管道内检测规范要求,从根本上杜绝事故的发生,保证管道的安全平稳运行。

二、检测要求

各煤层气企业严格按照《钢制管道内检测技术规范》(GB/T 27699-2023)通过符合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所属煤层气钢质管道,包括输送煤层气的主管道、支线管道等进行内检测,确保检测报告专业可靠,在12月31日前将管道内检测报告报交至县能源局煤层气安全监管股,逾期未报交管道内检测报告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新建管道未及时投入运行且超过一年的,须进行管道内检测并将管道内检测报告报交至县能源局煤层气安全监管股后方可投入运行。

为强化管道本体隐患排查,各煤层气企业必须于内检测报告截止期限前一年,开展一次管道内检测,并在管道内检测报告有效期截止前将新的管道内检测报告报交至县能源局煤层气安全监管股。

人:高营锋

联系电话:0356-7028558

   箱:qsxnyjmcq@163.com

       沁水县能源

       2023年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