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能源局

关于开展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2-06 发布机构: 县能源局


沁水县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

关于开展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

安全检查的通知

沁充电专班函〔202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

为确保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县安委会《关于持续深化“百日攻坚”冬季行动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沁安委发〔2023〕7号)要求,深刻吸取吕梁永聚煤业“11·16”重大火灾事故、临汾“11·24”施工事故等安全事故教训,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决定开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检查。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为电动汽车充(换)电相关设施,包括充电桩、充电站、配电设施等。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1.是否建立安全运营责任制、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2.是否设置安全运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运营管理人员。

3.是否建立主要电气设备的运行、保养和维护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

1.是否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并建立工作台账。

2.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3.对重大危险源是否建立日常巡检管理制度。

(三)设备安全运行检查

1.安全标识检查:检查是否有安全警示标识,如“高压危险”等。

2.外观环境检查:检查充(换)电设备是否有破损、变形、锈蚀、松动,充电枪是否破损、变形、开裂、松动,充电桩是否存在水淹、火烧等痕迹;充(换)电设施周边是否有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材料;充(换)电设施是否存在被恶意破坏、充电枪被盗等情况。

3.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充(换)电设备周围是否配备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检查其是否在有效期内。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县充(换)电基础设施领域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市委市政府“十抓安全”的要求,结合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冬季行动,层层抓好落实。

(二)坚持精准施策。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能源局要落实充(换)电基础设施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和标准化管理,建立隐患台账,实行清单治理。各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主体要从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能源局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具体实施计划,明确检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

本次检查自即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进行,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执行本次安全检查要求,确保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每月5日前将上月充电桩安全检查情况报送县能源局综合股。

联系人:田素霞

话:0356-3216979

箱:qsxnyjzhg@163.com

                沁水县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

                   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借章)

                        202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