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能源局

关于开展全县煤层气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1-03 发布机构: 县能源局

沁水县能源局

关于开展全县煤层气行业从业人员

培训工作的通知

沁能源发〔2024〕2号

各煤层气企业:

为深刻汲取近期有限空间、火灾等安全事故的教训,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县煤层气行业从业人员现状,经研究决定对全县煤层气行业从业人员开展全员培训工作。

一、培训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市、县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二)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有关煤层气行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行业规定、文件要求、制度落实,特别是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案例分析。

(三)培训对象

全县煤层气行业所有从业人员

(四)培训地点

各煤层气企业办公(生产建设)驻地。

(五)培训方式

采取多种方式培训,但不得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培训组织

本次培训由煤层气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全员培训工作,是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以“时时放心不下”的工作责任心和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抓好此次年度培训工作。

(二)周密安排部署,制定培训方案。近期,我省连续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充分暴露出一些企业安全培训不到位,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薄弱,职工自我防护意识不强,现场作业不规范等问题。各单位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覆盖”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确保做到不漏一人、不缺一课,真正达到学用结合、以学增效的目的。

(三)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培训质量

1、煤层气企业要组织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及所属承包商全体从业人员参加培训。

2、煤层气行业协会聘请煤层气行业专业知识的专家授课,并制定培训计划,培训结束进行考试,发放合格证,确保培训不走过场,取得明显效果,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严明培训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培训实行签到签退考核制度,凡在培训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煤层气行业协会要将具体情况上报县能源局。

                               沁水县能源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