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能源局

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全县电力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04 发布机构: 县能源局

沁水县能源局

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全县电力行业

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沁能源发〔2024〕16

电力和新能源企业:

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县电力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我县电力稳定供应和安全运行按照晋城市能源局《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电力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晋市能源2024〕29号)要求和县委专题会议的安排部署,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一般及上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是一项重大民生任务、政治任务,各电力和新能源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县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超前谋划、强化督导,全面加强电力安全风险管控,扎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应

二、认真履职,夯实安全主体责任

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开展风险研判,落实防范措施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风险隐患,全力抓好全国“两会”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电网企业要高度关注春季涉林输配电线路走向及廊道内林木线路火灾隐患,及时清理变台、柱上开关、耐张杆基础5米范围内可燃物,加大巡护频次,确保电网安全;新能源企业要重点排查新能源厂站、集电线路走廊等区域火灾风险,加强对林区内输配电检修、工程作业现场的管控,严禁在林区开展电火焊、切割等动火作业;电力建设项目单位要按照县局《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和春季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复产复工方案,开展复工前企业员工和外委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细化安全措施,做好大型施工设备进场前的检修和维护,加强施工现场管控,确保施工安全。其他发电企业要进一步强化设备设施管理,要聚焦春检期间机组大修现场管控,坚决防范有限空间监护不到位、“三违”等不安全行为发生。

三、强化督导,压实安全监管职责

全国“两会”期间,市、县能源局都将成立检查组以“四不两直”形式开展督导检查。通过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职责,明确责任,强化协同,形成上下联动、相互支撑、无缝对接的电力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对事故、隐患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履职不到位、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低或未完成安全风险等级评估的电力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对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等非法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严厉打击。

四、畅通信息,严格应急值班值守

各企业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保障信息渠道畅通。要加强应急准备,落实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全国“两会”期间,全县电力企业实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从3月3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各电力企业按照管理隶属,每日15点前安排专人负责向县局报送当日安全工作情况。

人:田素霞

联系电话:0356-3216979

    报送邮箱:qsxnyjzhg@163.com

沁水县能源局

                                  202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