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能源局

关于印发《沁水县煤矿和煤层气企业图纸交换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18 发布机构: 县能源局

沁水县能源局

关于印发《沁水煤矿和煤层气企业图纸

交换制度》的通知

沁能源发〔2024〕22号

各煤炭主体、煤矿、煤层气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能源安全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狠抓落实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市能源行业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加快“采气采煤一体化”,提高资源采收率,保障煤矿企业和煤层气企业井上下安全生产,实现信息互通互享,制定了《沁水县煤矿和煤层气企业图纸交换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沁水县能源局

   2024年3月18日


沁水县煤矿和煤层气企业图纸交换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能源行业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能源行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煤矿企业和煤层气企业井上下施工安全、信息互通互享,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交换图纸范围:沁水县域内煤炭与煤层气矿权存在重叠的煤矿企业和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

第三条  交换图纸类型:煤矿企业提供采掘工程平面图。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提供钻井部署图、钻井排采参数统计表。双方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共同存档。

第四条  交换图纸要求:

(一)煤矿企业图纸要求:

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应标明各采区,涉及多煤层采掘作业的矿井必须分层绘制。图例以《煤炭矿井制图标准》《煤矿地质测量图例》执行。交换图应标明井田边界或技术边界;地面主要工业建筑、居民区、村庄(外轮廓)、铁路、主要公路、常流河、水库、湖泊等,并标注名称(铁路公路河流要标注去向)。标明本煤层及开采本煤层有关的井巷,主要巷道应注明名称。应标注底板等高线和钻孔、煤层露头线、风氧化带、变薄区、尖灭区、火成岩侵入区和实际探测或揭露的地质构造;以及影响安全开采的古窑和小煤矿采空区、发火区、积水区、煤与瓦斯突出区、流沙区等(注明发生时间和有关主要情况)。以往回采封闭的工作面或采空区要注明起始时间或封闭时间。矿井每月的回采进度和掘进进尺要用不同颜色进行区分,未来五年的矿井采掘计划也要用虚线标注到图纸上。图纸应有煤矿瓦斯抽放钻孔布置图内容。

(二)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图纸要求

煤层气钻井井位部署图要以煤层气矿权地质地形图为底图,详细标明已完钻钻井位和计划钻井位置、标高等情况,要标明钻井封孔、排采等情况,要明确直井或水平井(水平井要标明在不同煤层的水平段投影、方位、长度等详细信息)。钻井排采参数统计表要说明所有钻井现状(施钻、完钻、压裂、排采等)、投产时间、当前日产气量等情况。

(三)图纸共性要求

1、各种文字、数字、注记、字隔、字向符合规范要求;颜色标准,着色均匀,内容齐全、完整,几何关系正确。

2、所有交换图纸按190mm×270mm规格折叠,图纸右下角图签应露出,统一使用55mm档案盒(侧标为×市×县×矿/企业)一矿一盒归档,盒内要附有目录表。

3、各煤矿和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的交换图纸与日常使用的技术图纸性质相同,无需变更绘制软件、无需换算坐标系统。

第五条  交换图纸时间:图纸每年9月交换一次。

第六条  各企业开采开发计划存在以下情况时,必须及时与对方企业进行沟通,并到能源主管部门进行企业重要生产信息变更报备(详见附件1),同时抄报市能源局。因企业施工或计划变更履行告知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相关人员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置。

(一)煤矿企业在井下采掘计划、巷道布置、采区设置、瓦斯抽采等内容发生重大变更,可能对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钻井、场站、管道等重要设备设施造成影响的。

(二)煤层气钻井井位部署、管道施工路线调整及进行老旧钻井二次压裂等改造,可能造成煤矿企业井下漏液、漏气、震动,或可能与煤矿采掘工作面沉陷区重叠影响的。

第七条  交换图纸报送要求:

(一)各煤矿和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交换图纸时要提供图纸交换真实性承诺书,对图纸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与图纸一同上报。

(二)各相关图纸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进行交换,所交换的图纸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要一致。

第八条  各企业对交换图纸的规范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必须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现场检查发现与交换图纸严重不符,存在图纸作假、隐瞒开采、开发情况的,将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规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企业重要生产信息变更报备单

企业名称(盖章):              时间:    

序号

变更内容

变更时间

批准单位

1




2




3









附件2

承诺书

按照《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已认真阅读《沁水县煤矿和煤层气企业图纸交换制度》,切实履行各方责任,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并承诺如下:

一、保证本次图纸交换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没有虚假信息、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我单位自愿承担因提供图纸交换资料及信息不全、不真实、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图纸交换各项规定,如违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

承诺人: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