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能源局

关于转发《晋城市能源局关于进一步 强化全市能源行业防汛备汛准备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22 发布机构: 县能源局

沁水县能源局

关于转发《晋城市能源局关于进一步

强化全市能源行业防汛备汛准备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沁能源发〔2024〕51

煤炭、煤层气、电力和新能源企业:

为切实做好全县能源行业防汛备汛准备工作,现将晋城市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能源行业防汛备汛准备工作的通知》(晋市能源办2024〕7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高度重视防汛备汛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备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气象条件变化新形势,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积极应对极端自然灾害频发带来的严峻挑战,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抓好防汛备汛工作;二是扎实开展汛前准备“回头看”,电网企业要对位于山坡、峡谷、河流、低洼等地段以及发生城市内涝时重要枢纽、地下变电站、重要输电通道、输配电线路进行全覆盖检查,严防强暴雨期间倒杆、断线,影响正常供电。能源在建项目工地要紧盯施工人员住宿营地、建设工程基坑、渣场、工程边坡等重要部位汛期隐患,提前制定防范洪水、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撤人路线和措施,严防人员伤亡;三是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各能源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扎实开展防汛隐患排查“回头看”,形成自查报告,并对辖区内防汛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排查,于5月28日前将《自查报告》和《全市能源行业防汛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工作台账》报县能源局。

人:田素霞 翟跃跃

联系电话:0356-3216979

报送邮箱:qsxnyjzhg@163.com

    

附件:晋市能源办发〔2024〕76号

沁水县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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