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能源局
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能源电力行业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沁能源函〔2024〕13号
各相关股室,各能源电力企业: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严紧深细实”和省政府“四精四账”和市委“十抓安全”工作要求,推动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落实落细,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县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4年全县能源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要点,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开展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一)加强电力行业安全教育培训,组织电力行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含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电力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风险隐患双预控机制等,集中培训不少于2期。(责任单位:综合股)
(二)严格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班组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细化完善各类从业人员特别是班组一线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各电力企业)
二、开展能源电力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一)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管理,加强电力企业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责任单位:各电力企业)
(二)督促电力企业将电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判定标准和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综合股,各电力企业)
(三)开展一次大面积停电事件(迎峰度夏)应急预案演练,增强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综合股,国网沁水县供电公司)
(四)开展电力建设施工安全、防汛抗旱、电力二次系统等专项监管工作,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责任单位:综合股,国网沁水县供电公司)
三、开展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一)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实施,推进实施新颁布的《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等行业标准。(责任单位:综合股,各电力企业)
(二)推动落实《电力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规范》,引导电力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责任单位:综合股,各电力企业)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及“一行业一清单”行动
(一)通过对接省、市能源局、调查研究、专家指导等方式梳理覆盖本行业领域企业生产、建设等方面和厂区范围内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形成“一行业一清单”。(责任单位:综合股)
(二)配合市能源局征求有关电力企业意见,及时开展专家论证和法律审查。(责任单位:综合股)
五、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一)开展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培训并督促电力企业宣贯学习《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责任单位:综合股,各电力企业)
(二)压实电力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集团公司季查、厂站月查、车间(安全管理部门)周查、班组日查的要求。建立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和较大风险排查机制,实行清单管理并动态跟踪整改情况。(责任单位:综合股,各电力企业)
(三)充分发挥密集电力通道联防联控机制,压实属地责任,保证密集电力通道安全。(责任单位:综合股,各电力企业)
六、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一)推动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应用,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电力建设施工、高风险电力生产运行、煤矿等领域安全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煤炭行管股、综合股,各能源电力企业)
(二)督促煤矿企业增强机电设备管理意识,规范矿用机电设备从采购、使用到报废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提高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责任单位:煤炭行管股,各煤矿企业)
七、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厘清行动
(一)配合省、市、县修订2024年《山西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责任单位:煤炭行管股、煤层气安监股、综合股)
(二)聚焦新产业新业态行业领域,及时厘清职责,配合制定《山西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实施方案》。(责任单位:综合股,各能源电力企业)
八、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一)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交叉检查、联合执法、“互联网+执法”等方式,深入推进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单位:煤炭行管股、煤层气安监股、综合股)
(二)开展电力安全监管执法统计和典型案例通报工作,对“零处罚”等工作不力、处罚条款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责任单位:综合股)
(三)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责任单位:综合股)
(四)开展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培训范围覆盖全省各级能源管理部门,增强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法律素养。(责任单位:办公室、煤炭股、煤层气安监股、综合股)
九、开展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能力提升行动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党组(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电力企业)
(二)强化领导干部责任落实,年度述职报告包含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办公室、煤炭股、煤层气安监股、综合股,各电力企业)
十、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一)做好电力安全宣传工作,持续扎实开展电力安全宣传进企业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责任单位:综合股、各电力企业)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安全咨询日和监督执法、检查调研等时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办公室、煤层气安全监管股、综合股,各电力企业)
(三)积极参与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织的网络知识答题和省、市、县安委办举办的“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等应急知识普及活动。(责任单位:综合股、各电力企业)
沁水县能源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