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能源局
转发《关于对兰能小西兰能宇昌安全生产
典型问题的处理通报》的通知
各电力和新能源企业:
为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现将晋城市能源局《关于对兰能小西、兰能宇昌安全生产典型问题的处理通报》(晋市能源办发〔2024〕9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以案为鉴,对照问题,自查自改,并做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检查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逐项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用管理推进安全工作。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围绕安全生产各个环节,完善各项过程性资料,特别是重大危险源自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要将安全管理落实在日常,做好日常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检查、维修、更换工作,并做好检查、维修、更换记录登记。三是细化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各类安全标志、标牌,尤其是设备的使用规范标签;落实岗位安全职责,做好现场安全工作的检查,设立岗位奖惩机制,对不规范使用安全设施的人及时进行惩罚与教育培训。四是落实人员管理。加强对外来人员管理,外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履行安全告知义务,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五是加强应急管理。结合生产实际,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并报县能源局备案;按照应急演练计划,每月开展应急演练与培训,演练后要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培训要有培训内容、相关记录和培训照片;对应急物资分类管理,及时更换过期的应急物资,对于消防、防汛等物资尤其要加强储备、检查、更换。六是强化监督检查。市、县能源局将充分应用两级比对、专家参与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重生产轻安全、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隐患反复出现达不到根治的企业将给予严查重罚。
附件:晋市能源办发〔2024〕93号
沁水县能源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