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能源局
关于切实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
国网沁水县供电公司:
近期,我局在对沁水县郑村镇肖庄村重卡车充电站进行督导检查时,发现该充电站场地上方有多条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且该充电站已完成用电报装并投运。此次检查暴露出你公司履行电力设施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该用户在电力设施周围及保护区内施工未予以及时制止。现责令你公司核查该充电站是否符合电力设施保护有关规定。同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学习,确保所有员工知责履责尽责;二是要对你公司电力设施开展一次自查,排查是否还存在类似情况;三是要对该处电力设施保护相关责任人员做出处理,达到警示警醒教育目的。
请你公司将本次核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11月10日前报县能源局综合股(202室)
联 系 人:田素霞 翟跃跃
联系电话:0356-7028661
报送邮箱:qsxnyjzhg@163.com
沁水县能源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