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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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进一步加强林区施工作业监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1-26 发布机构: 县能源局

沁水县能源局

关于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进一步加强林区施工

作业监管的通知

各能源企业:

按照《晋城市能源局<晋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转发山西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晋市能源办发〔20253)以及沁水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提示函》《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区施工作业监管的通知》(沁森防办20251)要求,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底在全县能源领域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请各企业做好以下七项措施:

一是建立企业防灭火责任体系。结合岁末年初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建立常态化、无死角、全覆盖的巡检制度,春节、元宵节等节假日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所属区域逐杆、逐线、逐瓶、逐台落实专人进行巡检

二是营造防火氛围。结合冬季“敲门行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施工现场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彩旗、张贴《封山禁火令》、制作警示标牌标识,教育引导入山入林人员牢固树立“入山不带火,野外不吸烟”的林草防火意识。

三是加强现场管理。在林区作业时,严格落实“五个必须”(必须要有审批、必须要有预案、必须要有防火物资、原则上必须断电作业、必须要有专人盯守),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防灭火规定,配备必要的灭火装备设备,严禁野外违规用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产生火点、火花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立防火措施。遇高温、大风等高风险时段要采取暂停施工生产作业等主动避险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四是严格隐患排查。按照晋森防办发2024〕14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全省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认真做好辖区内林下可燃物清理,认真开展巡查,建立问题隐患排查台账,发现问题隐患及时记录,及时整改销号,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五是强化应急准备。建立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防灭火应急演练,建立应急队伍,做好防灭火物资储备和维护保养,每年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培训。

六是严格事故上报程序。发生森林火情火灾事故,要在采取有效扑救措施的同时,第一时间上报属地乡(镇)、林场和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县能源局,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的企业将依法追究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七是强化督导检查。县能源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存在森林草原火灾隐患的企业,将责令停工停产,限期进行隐患治理,防火措施不健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复工;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并在全县能源行业进行通报。

各能源企业1-3月每月15日将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能源局。

煤层气行业

人:高营锋

联系电话:0356-7028558

   箱:qsxnyjmcq@163.com  

电力和新能源行业

人:田素霞翟跃跃

联系电话:0356-7028661

   箱:qsxnyjzhg@163.com  

               沁水县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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