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能源局
关于印发《2025年全县煤层气企业
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煤层气企业:
根据应急管理部、省厅、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全市危险化学品、煤层气地面开采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县局制定了《2025年全县煤层气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沁水县能源局
2025年4月15日
2025年全县煤层气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5年全县煤层气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煤层气安全监管工作的安排部署,围绕“一防四提升”(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人员技能素质水平、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安全监管能力水平)工作主线和“一件事、全链条”监管思路,以扎实开展特殊作业专项整治年为抓手,深化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夯实基础、系统推进为原则,以推进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导向,全力保障全县煤层气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防控重大安全风险
(一)持续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一是开展一轮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检查。深刻汲取2024年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8”液氨泄漏中毒事故、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猗分公司“8·31”煤气过滤器导淋排液中毒事故教训,根据省厅、市局安排部署,开展“消地协作”专项检查。推动重大危险源企业聚焦特殊作业管理、报警管理、违章操作、从业人员资质、承包商管理等五类“屡查屡犯”问题,持续提升问题隐患自查自纠质量,属于企业自查还在整改期限的,可不予处罚。二是强化三类包保责任人扎实履职。三类包保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和排查任务,按要求完成线上、线下履职。推动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技术规范》,督促企业按要求明确报警管理机构和考核机制,认真落实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带压密封和带压开孔作业等规范要求,有效防范安全风险。三是开展“体检式”复查。通过企业自查自纠、第三方机构全程检查和指导、市县监管部门统筹调度,对全县6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体检式”复查。
(二)强化建设项目和产业转移安全风险防控。一是根据省厅安排,配合省厅持续对2021年以来的危险化学品、油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取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条件开展现场复核。二是推进山西伟联能源有限公司试生产项目隐患问题整改闭环。三是将“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和联合审查纳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内容。
(三)强化动火等特殊作业安全风险防控。一是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要求,综合利用现有视频监控和移动式视频布控球等手段,实现特级动火作业和受限空间作业全过程视频监控。二是深化重大危险源企业人员定位和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过程管理、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场景功能融合应用,通过匹配人员定位信息、设定电子围栏及强化视频联动、智能分析等功能,确保现场巡检、特殊作业现场审批、监护人员脱岗预警、无关人员侵入预警等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有效落实。
(四)分级分类防控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风险。一是推动全市危化品经营企业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体系,督促气体充装企业对照《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导则》建立年度自评机制,落实省(央企总部)、市(央企子公司或二级单位)、县分级分类深度评估机制。二是督促气体充装企业继续做好评估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及“举一反三”工作,确保隐患整改“清零”;同时,组织企业对照应急部制定的评估细则开展自评并确定风险等级,市局将根据省厅安排,适时开展深度评估,不断提升气体充装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五)防范煤层气地面开采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一是持续开展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井场、站场和集输管道安全风险企业对标自评。二是开展煤层气企业安全条件核查工程。在我省取消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的审批事项的背景下,配合市局拟在2025年利用年度执法计划检查等契机,对全县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条件核查。三是充分发挥安委办作用,协调推进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煤层气长输管道、地质灾害易发点、老旧油气长输管道的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开展基层单位对标自评、企业总部重点抽查、市级联合抽查核查,督促企业完成问题隐患整改,推动属地落实高后果区联防联控机制并开展联合应急演练。
(六)组织重大危险源企业“体检式”复查工程。持续强化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重大风险防控,组织开展全县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体检式”复查,着力解决“体检式”精查发现企业存在的设备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安全管理方面的短板弱项、日常安全投入的不足欠缺等,深化巩固“体检式”精查工作成效。同时,加强对企业问题隐患排查整治能力的培训指导,进一步深化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消除存量,遏制增量,全力提升危化企业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能力水平,加快推动全县危化企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实施特殊作业整治年。按照市局印发的《全市危化品企业特殊作业整治年实施方案》要求,全年动态、分阶段开展危化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整治。通过推动企业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组织全员安全培训、强化内部奖惩、配齐监测设备、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督导检查,严格实行“四个一律”,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及特殊作业高频高发的问题环节、屡查屡犯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查处。进一步提升危化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全方位加强特殊作业各环节安全风险管控。
(二)推进工艺技术设备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一是强化现场督促指导。加强承包商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二是推动液化烃储罐升级改造。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照《化工企业液化烃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其中新建储罐区严格执行规范要求;建成时间长、安全风险高的储罐区要稳步实施改造提升。
(三)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是推动达标创建。2025年底前,我县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煤层气企业全部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化;二是加强示范引领,结合企业类型与生产工艺特点,选树一批标准化标杆企业,推行标杆带动,进一步提升全县危化品、煤层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水平。
三、提升人员技能素质水平
(一)加强企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全县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生产企业要按照市局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按期配齐满足任职条件的危化企业安全副总、车间安全副主任等安全管理人员,同时各车间安全副主任作为本车间特殊作业“总监护人”。二是提升履职能力。县局将按要求组织专题培训与述职述安,对相关人员进行任职考核和动态监管,确保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企业和评价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一是根据省厅安排,组织辖区内危化企业、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培训。二是县局将利用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执法检查等入企检查和帮扶指导服务时机,分级对危化品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操作人员的学历或资质进行复核,2025年复核率达到60%以上,对复核不达标的人员,责令企业限期调整岗位。三是利用培训平台,推动企业开展安全操作提升培训,并将培训情况纳入专家指导服务和日常安全检查内容。
四、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一)提升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一是深化系统应用。根据省厅统一安排,深化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及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应用,推动相关企业将特殊作业、人员定位等数据信息向上汇聚,逐步实现隐患排查与整改率实时显现,双重预防、人员定位等信息化系统集中统一管理。二是持续开展数据治理。市、县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落实《晋城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风险日志管理措施》要求,研究制定本企业安全风险日志管理制度,每日按照规范动作、规范流程,按要求完成每日风险研判与安全承诺,将风险日志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同时充分利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线上巡查抽查功能,对抽查检查发现风险研判“走过场”、安全承诺“弄虚作假”、报警处置不及时、中控室无人值守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
(二)深化“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场景建设应用。一是持续推动重大危险源企业各岗位履职应用、不断提升运行优良率,以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推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抽查企业数据真实性,发现数据造假行为的从严处罚。二是2025年底前,推动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仓库除外)企业建设报警优化管理场景;重大危险源企业针对输送介质操作温度大于等于自燃点或260℃的高温泵、液化烃及C5输送泵、涉及急性毒性(类别1、类别2)物质的输送泵建设应用状态监测场景;三是持续提升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应用水平。推动企业建设覆盖到所有生产岗位、专业管理部门以及企业内外部各类隐患排查体系。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要实时掌握隐患排查情况和整改情况,不断提升运行优良率,严格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过程管理、人员定位场景管理。坚决杜绝数据造假,保障系统真实高效运行。四是2025年底前,推动全县危化生产企业全部建成应用视频智能分析系统。
(三)加快推动危化品经营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一是根据省厅安排,开展危化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运用工作,实施危化经营企业许可证“集中统一配号”,实现行政许可电子证照系统与危化经营安全监管系统功能衔接和数据交互,强化审管联动。二是持续开展基础数据治理。建立系统间数据共享与更新机制,推动各危化经营企业实时进行数据动态更新,各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时把关审核,确保系统收录数据真实有效。同时,按照危化经营安全监管系统“一企一档”构建的问题隐患历史数据库,开展危化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精准监管。
(四)提高危化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应用效能。运用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的鉴定分类功能模块,推动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和危化生产、进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以信息化方式助推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分类与危化登记工作有效衔接。有效运用检查和执法功能模块,强化监督检查、线索核查以及执法查处全链条闭环管理。
五、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水平
(一)加大新标准规范宣贯力度。组织开展危化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和通用规范、《2025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陆上石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指导目录》《管输煤层气脱尘净化操作规程》等新标准规范的学习宣贯。
(二)加大监管人员培训力度。根据省厅培训安排,即:对市、县级(含化工园区)危化安全监管人员开展培训,2025年底覆盖70%以上危化监管人员,2026年底前实现危化监管人员培训全覆盖。组织我县相关人员参加全省危化安全监管能力专题培训。
(三)不断增强检查和服务质效。一是依据《2025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结合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开展执法检查。二是对照《晋城市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医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名单》对红、橙企业重点监管、重点检查。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对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记分,对记满12分进行脱产培训,不合格的建议调整。三是扎实开展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根据省厅安排,沁水县被列为2025年省级危化重点县。我县要督促辖区内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积极配合省厅组织的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加强闭环管理,确保问题隐患按期整改。四是持续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规定要求。统筹工作进展,提高工作质效,对安全生产基础差、反复发生事故的企业开展重点帮扶,有针对性的帮助企业和基层解决难点问题。五是依法严格从严处罚。实施分类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屡改屡犯”、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约谈问责。对企业关闭、破坏监控报警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无证非法生产经营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六是扎实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以市局组织开展的危化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及特殊作业整治年为契机,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煤层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防范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严控带“病”运行,完善异常工况等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危化事故发生。七是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库管理、销售资质管理、销售备案管理,严防被盗或丢失。八是加强专家使用管理,更好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四)强化应急能力建设。一是全员掌握应急技能。企业要加强日常培训教育,一线人员要熟练掌握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灭火器等器材的使用;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掌握本企业所涉气体中毒、窒息等急救知识。二是配足配齐物资器材。足量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仪、防毒面具、防护服、巡检包等应急器材,并定期检查、保养、更新。三是全面提升应急能力。通过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检验预案可操作性及人员响应能力,坚决杜绝盲目施救。要督促油库结合年度对标自评情况和事故案例,针对性开展班组级储罐火灾事故自救演练,修订完善现场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关键岗位初期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初期应对措施及时有效。督促涉及密集型高后果区的长输管道企业按照所签订的《油气长输管道密集型高后果区安全风险管控机制》要求,联合属地政府部门、村镇(街道、社区)开展应急演练。
(五)强化“一件事”全链条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强化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的措施〉的通知》明确的7个方面、12项措施、45项工作任务,聚集突出问题,抓住关键事项,坚持标本兼治;县局将更加充分发挥安委办作用,健全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督促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链条加强我县煤层气安全管理。
六、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基础
(一)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推动全县煤层气企业进一步优化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过程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逐项落实要素管理,明确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开展体系运行评估,推动企业构建具有鲜明特色的安全文化。
(二)配齐配强安全管理队伍。一是要规范设置专业管理部门。依法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及工艺、设备、仪表等专业管理人员,确保人员数量、资质、能力与岗位职责相匹配。二是要严格关键岗位准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重大危险源及重点工艺操作人员须持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职业教育资质。三是持续提升隐患排查整改质量。落实重大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和“双报告”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要学会用好外部专家检查成果,进一步提升隐患排查整改的主动性和专业性,加强员工考核,对被外部检查发现的屡查屡犯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企业内部要对相关责任人从严处罚。
(三)精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一是优化培训体系。各企业要明确培训的管理部门,建立专业化师资队伍,分层分类开展在岗人员、新员工、承包商、特种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的专项培训,强化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反“三违”、特殊作业、应急处置等日常教育,推行实操培训、案例教学、模拟演练等多元形式。二是按岗位、专业建立培训题库,定期考核评估培训效果。三是全市危化生产企业员工全部开通“化危为安”或“化工公共安全服务平台”账号,利用外部资源提升培训效果。
(四)持续开展“反三违”整治。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各煤层气企业要明确安全管理部门对“三违”行为的查处职责,建立“反三违”管理制度,细化“三违”行为的具体情形。二是深化内部奖励。推动全县煤层气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举报奖励机制,加大奖惩力度,细化奖惩措施,将“三违”行为纳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三是持续聚焦重点环节。重点整治特殊作业环节存在的各类“三违”行为,推动企业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六个三”制度,真正做到提前防范,将特殊作业“三违”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各类三违行为。四是强化科技运用。通过现场随机抽查、视频回放、违章视频AI识别等手段实现常态化有效管理,对无违章班组进行奖励,对严重“三违”人员进行脱产培训,对屡犯人员从严处罚。形成“从我做起、全员监督、杜绝三违”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