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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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全县煤层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5-06 发布机构: 县能源局

沁水县能源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全县煤层气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沁能源发〔202521

煤层气企业: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当前气温回升明显,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风险加剧,且节假日期间易出现员工思想松懈、生产作业节奏紊乱等情况。为深刻汲取近期内蒙古乌海、天津滨海新区等地化工企业火灾事故教训,结合我县企业生产实际,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切实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全县煤层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经分析研判作出以下管控措施,请严格贯彻执行。

一、严格特殊作业安全管控。各企业原则上不得进行装置开停车和试生产工作,不得安排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高风险特殊作业和检维修作业,如因安全、应急等原因确需实施的,须作为重大事项向县局报备。作业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负责人至少开展一次现场督导检查,车间副主任须全程在岗盯守,严格落实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二、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

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全面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检查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事故隐患、备用设备及备品备件储备、应急物资配备情况、保运力量安排、安全保卫措施、消防设施完好性等关键环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并立即整改,确保隐患动态“清零”;县局将按照执法计划开展督导检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市局将在节日期间不定期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深化安全风险研判机制。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节日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须每日组织风险研判,全面梳理、分析当前安全风险,针对性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并于每日10时前在风险预警系统和企业公告牌中公示安全承诺内容。

四、强化重大危险源管控。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要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确保重大危险源三类包保责任人按要求完成线上、线下履职。节日期间,须重点针对重大危险源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可控。

五、规范施工安全管理。节日期间,有野外施工、升级改造的企业须制定专项施工安全管理方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方案制定与现场落实,强化特殊作业审批和监护,确保施工区域封闭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操作规范,并配齐应急物资装备,严格规范施工安全管理。

六、加强极端天气防范。近期我县大风天气频发,各企业要增强极端天气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全面检查电器仪表等设备防雷接地情况,以及装置和建构筑物防雷、避雷设施完好投用情况;严防设备、管线超温超压运行,做好危化品仓库防雨、防淹涝和防潮工作;科学调整高温时段作业计划,配齐防暑降温物资,实施错峰轮岗作业;备足备齐应急物资,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做好极端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七、严格应急值守管理。各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各煤层气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在岗值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杜绝离岗、脱岗及重要情况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分管安全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离开晋城,确需外出的要向县局请假,经批准后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各企业要加强应急准备,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反应、高效处置。

沁水县能源局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