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沁水县能源发展中心
机构级别:副科级
主管部门:沁水县能源局
主要职责:沁水县能源行业管理
内设机构: 无
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对能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能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开展能源政策研究和依法治理相关服务工作;开展能源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
(三)协助开展能源行业经济运行态势分析,提出发展预测和对策建议。
(四)协助编制能源发展规划和行业专项发展规划。
(五)协助开展煤层气(天然气)开采、液化压缩、管道输送和储气设施等产业链发展的技术服务工作。
(六)开展能源消费技术服务工作;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用能预警和用能权交易服务工作。
(七)协助开展能源行业安全和应急响应值班值守工作及相关的应急调度工作。
(八)协助开展能源行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转化应用,承担能源科技交流与合作事宜的相关服务工作。
(九)协助开展全县能源行业开放合作相关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