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项目实施效益,强化扶贫资产管理职责,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现将项目资金安排情况通知如下:
一、沁水县农业农村局
(一)龙港镇孔峪村村民委员会,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拨付扶持资金60万元。
二、沁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二)嘉峰镇刘庄村沁水县富民栊养殖专业合作社,肉驴养殖项目,拨付扶持资金200万元。
请各单位接文后,抓紧组织实施项目,加强资金管理,落实好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沁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