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农业农村局

沁水县农村沼气闲置情况及对策建议

发布日期: 2021-06-11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沼气能源是一种清洁的可再生生物能源,缓解了农村能源压力,防控了农业面源污染,实现了农业可持续发展,然而,近年来随着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的逐年深入,农村沼气也呈现出使用率不高、闲置弃用严重等问题,这不仅造成了大量资源浪费,严重阻碍了国家投资效益的发挥,也造成了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
   目前,我县现有大(中)小型农村沼气站6家,其中4家已停运,其余2家在运行(自用)。当前农村户用沼气使用率不高,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闲置和弃用现象,主要原因一是设备损坏缺乏维修资金停运,二是养猪场扩建停运,三是采用了干湿分离新技术,缺乏专业安全人员,四是对沼气生产知识及技术普及宣传力度不够。
   首先要把发展沼气作为生态农业、生态保护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为沼气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条件。在制定沼气建设发展规划时,应因地制宜、科学发展。其次,要加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定期对沼气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解决农户沼气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再次,要尽快完善和解决沼气池管理和技术服务经费等难题,并多渠道筹集资金,对闲置和报废沼气池进行再利用,要给予农户一定的优惠政策,帮助农户改造和再利用种种原因造成的废弃池。保证每年有充足的工作、宣传、指导、培训和研发经费。最后,要定期组织技术培训,并把最新技术传授给农户,不断提高沼气综合利用水平,发挥沼气的最大效益,以效益促发展、促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