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农业农村局

沁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市级农机化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14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农机管理站)、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晋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市级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市财农〔2024〕11号)、《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农业第二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市农财发〔2024〕7号)文件精神,为保障我县2024年市级农机化发展项目顺利实施,现制定2024年市级农机化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沁水县2024年丘陵山区农机化集成技术提升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沁水县2024年玉米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现下达给你们,请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项目实施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沁水县2024年丘陵山区农机化集成技术提升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2:《沁水县2024年玉米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沁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3日

附件1

      沁水县2024年丘陵山区农机化集成技术提升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打造集成化区域性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体系,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改变农民增收方式,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省、市农机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我县农机化发展实际,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推广先进农业技术装备为引擎,以建设丘陵山区农机化集成技术提升示范样板为着力点,以增加农民收入为落脚点,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生产机械化技术,以农机新质生产力助推全县粮食产能提质增效,为实现全县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和装备支撑。
    二、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
    通过项目实施主体申请,县、市两级部门实地调研指导,综合评估后确定我县2024年丘陵山区农机化集成技术提升试验示范项目由沁水县林田家庭农场承担,实施地点在郑庄镇龙湾村。该农场于2016年4月登记注册,家庭人口4人,劳动力2人,长期雇工1人,短期雇工30人,流转承包耕地共计625亩,近年来先后投资220万元,形成种、养、农业技术咨询多位一体的示范性综合农场。农场现自有大型拖拉机5台、配套设备15台、高地隙植保机1台、大型玉米收割机3台。
    三、资金使用计划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安排
    本项目任务为在郑庄镇龙湾村建设1个丘陵山区农机化集成技术提升试验示范点,引进播种机、收获机、植保机等先进适用的农机具,开展新机具、新技术等试验示范,完成示范面积500亩。市级补助资金为18万元。
    (二)补助比例
    项目补助资金18万元,计划用于新装备购置补助17万元,单机补助额不得超过机具售价的80%,享受项目资金补贴的机具不得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计划用于示范区建设、试验示范物料购置、数据采集、技术培训观摩等推广活动1万元。
    (三)使用要求
    项目资金使用要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确保项目资金兑付进度。资金支出要有相关发票凭证,杜绝超范围、超标准支出和虚列支出等情况。
    四、职责分工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承担主体,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市农机中心备案;做好机具选型引进、机具培训演示等工作;做好项目作业机具跟踪记录、数据采集对比试验、总结技术模式、撰写试验报告、开展效益分析等工作;抓好项目实施,按时报送项目进度;做好项目验收,开展绩效自评;做好资料整理归档,编制各项工作报告,做好资金拨(兑)付工作;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和监督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项目申报主体、项目申报内容等进行把关、审核;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项目督查、项目验收等工作。
    项目承担主体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记录工作,强化资金管理,建立项目工作台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五、进度安排
    (一)1-4月,开展项目前期选点调研工作,确定实施内容和承担主体。
    (二)5-10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签订项目协议书,开展装备选型引进、安装调试、标识管理,组织机械化生产作业;适时开展关键环节或全程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培训、展(演)示等活动;对试验装备开展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验证评价;适时深入项目区开展项目督导、指导。
    (三)11月-12月,开展项目验收,完成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提交试验考核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并接受市农机中心的绩效考评。
    六、保障要求
    (一)强化项目管理,精心组织实施
    1、项目领导小组。为加强丘陵山区农机化集成技术提升试验示范项目的实施,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成立丘陵山区农机化集成技术提升试验示范项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安排等,项目领导组对项目实施负全责。
    组  长:李书孔(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 陈  云(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史毅兵(郑庄镇分管副镇长)
    原晓燕(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农机技术推广站站长)
    2、项目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丘陵山区农机化集成技术提升试验示范项目建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由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农机技术推广站、项目区乡(镇)农机管理站、项目承担单位组成。主任由原晓燕兼任。负责方案的制定,协议的签订、机具及设备的购置,项目的管理,调度协调日常事务,项目绩效自评及总结验收等有关事宜。
    3、技术服务组。成立丘陵山区农机化集成技术提升试验示范项目建设技术服务组,负责对引进机具喷绘“JCNJHFZXM2024-**”字样并进行机具跟踪考核、完成引进机具的跟踪考核报告、进行集成技术应用效益分析、专业技术服务、宣传培训、报送项目动态和档案管理等工作。组长由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主任陈云兼任。
    组  长:陈  云(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主任)
    副组长:原晓燕(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农机技术推广站站长)
    成  员: 张淑芳(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农机技术推广站技术员)
             贾静怡(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农机技术推广站技术员)  
            郭  杨(郑庄镇农机管理员)
    4、财务监管组。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农财股,负责项目的资金管理、监督和兑付等。
    (二)做好协议签订工作。为落实项目建设任务,做好项目监督管理,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要与承担主体签订项目协议书,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等内容,确保建设进度和任务的完成。
    (三)搞好验证评价,形成技术规范。要做好新装备的选型与引进工作,及早落实投入生产。加强示范区机械化装备管理,对购置的项目配套装备要建档并进行标识管理,标识方法为“JCNJHFZXM2024-**”。要开展技术和装备试验验证考核工作,做到试验过程记录详实,评价技术和装备的先进性、适用性、经济性、安全性科学准确,及时向市农机发展中心反馈试验成效,递交试验报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农机中心农机推广技术人员要与项目实施主体技术人员一道,深入示范区(点)生产一线,全程掌握每个环节的装备配套、机械化作业数据、农机农艺融合等情况,研究和制订全程机械化作业技术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路线和规范。
    (四)抓好演示培训,搞好展演示活动。结合农时适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业机械化技术培训、展演示活动,在示范区醒目位置设立技术宣传标志牌,详细介绍机械化技术及项目主要内容;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区平台作用,适时组织我县有关从业人员观摩宣传技术装备应用效果,提高农机推广人员和农户的实践操作能力。
    (五)报送项目工作动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结合工作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宣传,提升示范推广效果,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APP、自媒体等宣传媒体对新技术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向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反馈项目进展信息,全年报送动态信息3篇以上。
    (六)做好检查验收工作。项目完成后,要按照项目验收办法和绩效考评办法开展项目验收和绩效自评,形成项目验收表、验收报告、绩效自评打分表、绩效自评报告等资料。
    (七)做好项目档案留存工作。要注重项目数据、影像等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项目完成后要将所有项目资料装订成册,包括市级资金下达文件、研究落实项目会议文件、实施方案、机具票据(复印件)、协议书、项目工作总结、技术总结、机具考核报告、作业成本核算结果、引进机具照片、演示培训活动照片和影像资料、验收表、验收报告、绩效自评报告以及资金支出明细和票据(复印件)等。
    七、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通过实施该项目,预计亩均增产200斤产量,每斤玉米按1.1元计算,亩均可增加收入220元左右,总计可增加收入10万元左右。
    (二)生态效益
    通过试验示范,总结出适宜我县的绿色环保、资源高效利用、生产效能提升的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技术集成生产模式。
    (三)社会效益
    通过实施该项目,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改变农民的种粮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单产提升,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2
            沁水县2024年玉米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为探索出适宜我县的玉米全程机械化水平路线和模式,不断提升玉米产量,决定大力实施玉米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提升行动。为做好2024年玉米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提升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省、市农机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我县农机化发展实际,大力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工程,集成推广良田、良种、良机、良法。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实现乡村振兴的总目标,加大试验示范力度,着力补齐农机领域突出短板,实现农业机械稳链强链。
    二、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
    通过项目实施主体申请,县、市两级部门实地调研指导,综合评估后确定我县2024年玉米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提升项目由沁水县军轮种养专业合作社承担实施,实施地点在郑庄镇庙坡村。沁水县军轮种养专业合作社位于郑庄镇庙坡村,成立于2009年,主要经营农业机械化生产服务,目前全托管服务面积达到1200余亩。合作社现有动力机械9台(轮式拖拉机6台,自走式轮式收获机2台、履带式收获机1台),配套机具10余台(包括旋耕机、翻转犁、玉米播种机、小麦播种机)。
    三、资金使用计划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安排
    本项目任务为在郑庄镇庙坡村建设1个玉米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提升示范点,引进播种机、收获机等先进适用的农机具,开展新机具、新技术等试验示范,完成示范面积300亩。市级补助资金为15万元。
    (二)补助比例
    项目补助资金15万元,计划用于新装备购置补助14万元,单机补助额不得超过机具售价的80%,享受项目资金补贴的机具不得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计划用于示范区建设、试验示范物料购置、数据采集、技术培训观摩等推广活动1万元。
    (三)使用要求
    项目资金使用要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确保项目资金兑付进度。资金支出要有相关发票凭证,杜绝超范围、超标准支出和虚列支出等情况。
    四、职责分工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承担主体,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市农机中心备案;做好机具选型引进、机具培训演示等工作;做好项目作业机具跟踪记录、数据采集对比试验、总结技术模式、撰写试验报告、开展效益分析等工作;抓好项目实施,按时报送项目进度;做好项目验收,开展绩效自评;做好资料整理归档,编制各项工作报告,做好资金拨(兑)付工作;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和监督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项目申报主体、项目申报内容等进行把关、审核;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项目督查、项目验收等工作。
    项目承担主体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记录工作,强化资金管理,建立项目工作台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五、进度安排
    (一)1-4月,开展项目前期选点调研工作,确定实施内容和承担主体。
    (二)5-10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签订项目协议书,开展装备选型引进、安装调试、标识管理,组织机械化生产作业;适时开展关键环节或全程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培训、展(演)示等活动;对试验装备开展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验证评价;适时深入项目区开展项目督导、指导。
    (三)11月-12月,开展项目验收,完成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提交试验考核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并接受市农机中心的绩效考评。
    六、保障要求
    (一)强化项目管理,精心组织实施
    1、项目领导小组。为加强玉米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提升项目的实施,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成立玉米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提升项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安排等,项目领导组对项目实施负全责。
    组  长:李书孔(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 陈  云(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史毅兵(郑庄镇分管副镇长)
    原晓燕(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农机技术推广站站长)
    2、项目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玉米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提升项目建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由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农机技术推广站、项目区乡(镇)农机管理站、项目承担单位组成。主任由原晓燕兼任。负责方案的制定,协议的签订、机具及设备的购置,项目的管理,调度协调日常事务,项目绩效自评及总结验收等有关事宜。
    3、技术服务组。成立玉米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提升项目建设技术服务组,负责对引进机具喷绘“JCNJHFZXM2024-**”字样并进行机具跟踪考核、完成引进机具的跟踪考核报告、进行集成技术应用效益分析、专业技术服务、宣传培训、报送项目动态和档案管理等工作。组长由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主任陈云兼任。
    组  长:陈  云(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主任)
    副组长:原晓燕(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农机技术推广站站长)
    成  员:张淑芳(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农机技术推广站技术员)
            贾静怡(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农机技术推广站技术员)
            郭  杨(郑庄镇农机管理员)
    4、财务监管组。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农财股,负责项目的资金管理、监督和兑付等。
    (二)做好协议签订工作。为落实项目建设任务,做好项目监督管理,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要与承担主体签订项目协议书,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等内容,确保建设进度和任务的完成。
    (三)搞好验证评价,形成技术规范。要做好新装备的选型与引进工作,及早落实投入生产。加强示范区机械化装备管理,对购置的项目配套装备要建档并进行标识管理,标识方法为“JCNJHFZXM2024-**”。要开展技术和装备试验验证考核工作,做到试验过程记录详实,评价技术和装备的先进性、适用性、经济性、安全性科学准确,及时向市农机发展中心反馈试验成效,递交试验报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农机中心农机推广技术人员要与项目实施主体技术人员一道,深入示范区(点)生产一线,全程掌握每个环节的装备配套、机械化作业数据、农机农艺融合等情况,研究和制订全程机械化作业技术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路线和规范。
    (四)抓好演示培训,搞好展演示活动。结合农时适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业机械化技术培训、展演示活动,在示范区醒目位置设立技术宣传标志牌,详细介绍机械化技术及项目主要内容;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区平台作用,适时组织我县有关从业人员观摩宣传技术装备应用效果,提高农机推广人员和农户的实践操作能力。
    (五)报送项目工作动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结合工作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宣传,提升示范推广效果,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APP、自媒体等宣传媒体对新技术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向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反馈项目进展信息,全年报送动态信息3篇以上。
    (六)做好检查验收工作。项目完成后,要按照项目验收办法和绩效考评办法开展项目验收和绩效自评,形成项目验收表、验收报告、绩效自评打分表、绩效自评报告等资料。
    (七)做好项目档案留存工作。要注重项目数据、影像等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项目完成后要将所有项目资料装订成册,包括市级资金下达文件、研究落实项目会议文件、实施方案、机具票据(复印件)、协议书、项目工作总结、技术总结、机具考核报告、作业成本核算结果、引进机具照片、演示培训活动照片和影像资料、验收表、验收报告、绩效自评报告以及资金支出明细和票据(复印件)等。
    七、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通过实施该项目,预计亩均增产200斤产量,每斤玉米按1.1元计算,亩均可增加收入220元左右,总计可增加收入6万元左右。
    (二)生态效益
    通过玉米全程机械化的实施,可改善土壤质量和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又避免了秸秆焚烧所造成的生态污染。
    (三)社会效益
    通过实施该项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作业成本,提高粮食产量,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促进农业农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