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支持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奖补和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市农财发[2024]9号)文件要求,由企业自主申报、我局组织相关科室进行审核验收,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进行贴息。现将贷款贴息资金公示如下:
农业产业化市级
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市级拟贴息资金 |
备注 |
1 |
山西沁泽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13.56 |
|
2 |
沁水县华豫农业开发科技有限公司 |
5.18 |
|
3 |
山西金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
4.72 |
|
4 |
山西菁菁实业有限公司 |
11.21 |
|
5 |
晋城市宏泉深森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9.48 |
|
6 |
山西十里八香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8.62 |
|
7 |
山西沁河大来药业有限公司 |
39.2 |
|
8 |
山西涌泉香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
9.23 |
|
9 |
沁水县沁森宏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0.51 |
|
10 |
沁水县香乡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8.22 |
|
11 |
山西沁河古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0.07 |
|
合计 |
110 |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9日——11月4日
电话:0356—3214819
沁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