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晋城市2023年特色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农发〔2023〕14号)、晋城市农业农村局、晋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晋城市政策性中药材保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市农发〔2023〕86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开展设施大棚、露地蔬菜、水果种植、中药材种植保险工作,通过运用财政补贴方式,积极推广设施大棚、露地蔬菜、水果、中药材产业保险,为广大农民提高风险保障,确保产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保险保费补贴比例为:市财政补贴40%,县财政补贴40%,农户承担20%。2024年我县特色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如下:
2024年我县设施大棚、露地蔬菜、水果、中药材产业总承保面积1182.28亩,总保费126000元,其中:市级补贴50400元,县级补贴50400元,农户承担 25200元。
其中:蔬菜设施大棚面积68.28亩,保费34140元(市级补贴13656元,县级补贴13656元,农户承担6828元)。露地蔬菜面积30亩,保费2700元(市级补贴1080元,县级补贴1080元,农户承担540元)。
承保水果种植总面积714亩(其中苹果419亩、梨265亩、樱桃30亩),保费66960元,其中:市级补贴26784元,县级补贴26784元,农户承担13392元。
中药材(花椒)种植总面积370亩,保费22200元,其中:市级补贴8880元,县级补贴8880元,农户承担4440元。
水果、蔬菜、中药材保险保费总计126000元,其中:市级补贴50400元(蔬菜14736元,水果26784元,中药材8880元),县级补贴50400元(蔬菜14736元,水果26784元,中药材8880元),农户承担25200元(蔬菜7368元,水果13392元,中药材4440元)。
农户资金已交保险公司,经乡镇初验、我局复验情况属实,现对财政补贴资金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沁水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地址:沁水县新建东街1250号
邮编:048200
电话:0356-3181385(蔬菜)、3214829(水果)、2302577(中药材)
沁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