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大力提升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影响力和带动力,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关于做好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的预通知》精神,现面向全县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示范主体和招募特聘农技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一)遴选范围
在我县范围内,依托产业突出、示范带动明显、长期稳定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2个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二)遴选条件
1.应在我县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种植经营权,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2.基地交通便利,具备举办现场观摩、示范展示、农民培训等基础条件,能承担对周边种植户技术服务等任务;
3.基地具有较高的农业科技水平,有能力试验示范主导品种不少于3个,主推技术不少于3项,形成1-2个主推技术规程或操作手册;
4.近三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法人无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遴选程序
1.申请认定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资料:
(1)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附件1);
(2)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方案(含建设内容、建设目标、投资计划、示范展示及效益分析等);
(3)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银行征信、土地承包合同;
(4)申报主体各种表彰文件证明复印件等。
2.由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对象进行实地考察,符合条件的报局党组研究决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一)遴选范围
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在我县范围内,从具有一定规模、专业性强、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遴选100个以上示范主体。
(二)遴选条件
1.自愿示范应用我县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的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种植水平较高;
3.能够严格落实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积极配合技术指导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等试验示范工作,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
4.法人参加过高素质农民培训或相关技能比赛者优先。
(三)职责与权力
1.按要求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至少示范应用1个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辐射带动周边农户;
2.参加技术培训,获得技术资料,接受技术指导服务;
3.在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过程中享受部分物化补贴。
(四)遴选程序
1.申请认定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见附件2);
2.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局党组研究决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三、特聘农技员
(一)招募产业及名额
围绕产业发展需求,招募3名(其中动物防疫员、植保员、养蜂技术员各1名)在县域有一定影响力、服务效果好的特聘农技员。
(二)招募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热心为群众开展技术服务,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2.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三类群体中招募:农业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养能手。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三)岗位职责及要求
1.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及动植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种植、养殖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及动植物防疫提供技术帮扶;
3.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有效落实动植物防疫工作,保障县域种植业和畜牧业健康发展;
5.服从县农业农村局的管理和工作安排,按要求及时提交工作方案、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
(四)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村委或公司(协会)等单位的推荐函,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交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2张。
2.资格审查。县农业农村局在公告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不足招聘人数的3倍,则直接进入技能考核环节。
4.技能考核。(1)个人陈述开展农技推广及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专家提问。
5.确定人选及公示。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局党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6.签订服务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签订特聘农技员农技推广服务协议。
(五)管理与考核
对特聘农技员实行协议管理。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期限等在与特聘农技员签订的服务协议中体现。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沁水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318)递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侯新强 王雅倩
联系电话:0356-3214823
附件:1.沁水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申报表
2.沁水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3.沁水县2025年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报名表
沁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8日
附件:附件1.2.3.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