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沁水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2年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实施主体和补助金额已确定,现将2022年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实施主体和补助金额公示如下(附件 ):
公示期为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5日。
在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环保站反映。
电话:0356—3214813
附件:2022年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实施主体补助表
沁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