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于2024年3月1日起,开始对2023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劳务派遣机构进行年审,请各相关机构届时按要求提交2023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及相关核验材料(所需资料见附件)到沁水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社局104)进行核验,本次年审工作于2024年3月31日结束,逾期未提交核验资料的机构将视同未参加年审。
特此公告
联系人:索宝山
电 话:0356--7066157
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