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两项人才新政”和“人才政策新20条”以及相关实施办法,现对10家企业引进的21名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和5家企业引进的7名大学本科毕业生(F类人才)按照相应的补贴标准,兑现发放生活补贴496000元和40500元;对1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硕士学位后返回原单位工作人员,按50%比例兑现学费补贴18687.5元。(补贴资金明细见附件)。现对享受以上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
联系电话:0356-7022930
附件1沁水县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发放生活补贴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