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矛盾、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深入贯彻“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调解为首要手段的办案原则,以及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办案理念,积极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企业的稳健发展。
7月31日,县劳动仲裁院审理了3起因工伤待遇问题引发的劳动纠纷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仲裁员准确把握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和争议的核心点,围绕这些争议焦点,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与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沟通。经过这些努力,最终有2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
面对当前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的不断增加,沁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决定采用“坚持调解为先,注重调裁结合”的工作模式,特别是在涉及劳动报酬和工伤待遇等关键案件上,我们会在案件审理前进行调解,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据统计,截至8月6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处理劳动争议案件94起。在未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继续坚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为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