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县“两项人才新政”以及相关规定,经审核,现对我县11家企业新吸纳的57名大学毕业生企业承担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进行补贴,补贴资金为524579.07元;对3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50%比例兑现继续教育学费补贴45000元。现对享受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公示花名表见附件,公示期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对以下享受对象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也可以电话反映。
联系电话:0356-7022930
附件1沁水县企业吸纳大学毕业生基本养老、失业保险(2023年度)补贴花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