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疫情期间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晋市人社发[2020]15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办发[2020]7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我县有两家小微企业符合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有一名返乡农民工符合享受一次性创业、创业场地租赁补贴,具体为:
1、山西心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020年新吸纳就业13人,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18300元。
2、沁水县天天保洁有限公司,2020年新吸纳就业9人,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8100元。
3、孔晋辉,龙港镇赵山村人,2019年返乡创办天狼养牛专业合作社,带动就业5人,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创业场地租赁补贴2000元。
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0室反映,电话:0356-3216758。
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