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及《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归集简办”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714号)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可申报的创业就业补贴项目通知如下: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年度和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在职或离岗创业且所创办市场主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带动就业1人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5000元。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
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岗或离岗创业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真实性承诺书等。
二、创业场地租赁补贴
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申请场地租赁补贴。补贴标准每年不超过3000元,补贴期限最长3年。
申请补贴所需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毕业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自主创业证明。
三、创业补贴“归集简办”
对2023年首次创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创业补贴“归集简办”政策,将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自主创业社保补贴打包集成,给予创业实体15000元扶持。
申请补贴所需材料:创业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证、营业执照、纳税情况的证明、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带动1人以上就业的证明。
申报地址:县人社局207室。
联系电话:0356-7021021。
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