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劳动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指导意见》(晋劳社厅发〔2007〕80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09〕18号)、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的通知》(晋市人社发〔2019〕5号)、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晋市人社函〔2021〕79号)、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沁人社字〔2018〕3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33号)等文件精神,现对申请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如对公示人员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356-7022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