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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待遇申领

发布日期: 2025-08-08 发布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简述】

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已进行待遇资格确认的,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鉴定费,符合条件的还可申领伤残津贴、护理费。

【申报对象】

参保单位、工伤职工。

【申报条件】

已进行待遇资格确认的,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达到1-10级的。

【申报材料】

窗口办理:

1.《山西省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承诺书》(附件51);

2.《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结论书》。

【服务渠道】

窗口办理:参保关系所在地经办服务窗口。

【办理流程】

综合受理窗口接收申报材料,经办机构后台审核,办结后反馈。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