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简述】
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已进行待遇资格确认的,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鉴定费,符合条件的还可申领伤残津贴、护理费。
【申报对象】
参保单位、工伤职工。
【申报条件】
已进行待遇资格确认的,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达到1-10级的。
【申报材料】
窗口办理:
1.《山西省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承诺书》(附件51);
2.《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结论书》。
【服务渠道】
窗口办理:参保关系所在地经办服务窗口。
【办理流程】
综合受理窗口接收申报材料,经办机构后台审核,办结后反馈。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