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省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平台的参保单位因营业执照注销、宣告破产、批准解散、合并、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成建制转出等原因依法终止履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义务的;未纳入省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平台的参保单位因注销、解散、合并等原因依法终止履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义务的,需要予以注销。
【申报对象】
参保单位。
【申报条件】
无欠费、无参保人、无待转基金情况。
【申报材料】
1.《山西省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附件2);
2.通知注销的法律文书或有关机关批准注销文件、资料。
【服务渠道】
窗口办理: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综合受理窗口接收申报材料,经办机构后台审核,办结后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