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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发布日期: 2024-08-29 发布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简述】

参保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报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1.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职工跨省或跨制度调动、 流动就业的;2.城乡居民跨县迁移户籍;3. 曾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可申请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合并 本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

【申报对象】 

参保个人。

【申报条件】

1.转出险种无欠费; 2.非退休状态;

3.已在转入地经办机构内正常参保; 4.不存在其它在途转移业务;

5.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转出时已按要求中断缴费;

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理转移时:职业年金应记实已记实,应补 记已补记;

7.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移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男性超过50周岁、女性超过40周岁的但具备我省户籍;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且在外省市基 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  年的原参保地为本省的。

8.达到企业法定退休年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达到领取养老待遇条件。

【申报材料】

1.身份证、社保卡等有效证件;

2.跨省转移人员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人员需携带:户口本 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 门调动批准手续;

3.2016年10月之后办理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超过3年(含3 年)的,需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劳动人 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在履行各自法定职责过程中形成且产生于一次性缴  纳养老保险费之前的相关法律文书。

【服务渠道】

窗口办理: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网上办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手机APP:支付宝、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综合受理窗口接收申报材料,经办机构后台审核,办结后 反馈;

网上办理:参保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转移申请服务,经实人认证成功后,填写转移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转入 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经核查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启 后续转移流程;

手 机APP:

①支付宝,选择“市民中心”→社保→社保转移申请→我要申请,输入 本人相关信息及转移信息;

②微信,选择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选择电子社保卡→查看电子社保 卡信息→社保转移网上申请。

【办结时限】

养老保险转移时限:自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职业年金转移:自年金记实补记后45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方式】

扫描业务受理单二维码或登录国家平台、下载“掌上12333”APP或  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 查询网上申请审核结果信息,以及查询后续转移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