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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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沁水县民生实事半年进展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 2025-07-17 发布机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今年民生实事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现将上半年民生实事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级任务

自2025年1月1日起,为我县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县级基础养老金,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60周岁至65周岁人员

县级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23.2元提高至43.2元,叠加中央、省、市基础养老金后,月总额由181元提升至201元。  

(二)65周岁及以上人员

县级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28.2元提高至48.2元,叠加中央、省、市基础养老金后,月总额由186元提升至206元。

二、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项目立项与方案制定

我县已于3月底前将“提高城乡居民县级基础养老金”项目正式列入2025年县级民生实事项目清单,并完成提标的实施方案制定工作,为项目推进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

(二)人员测算与申请提交

4月,我县组织开展了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的精确测算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了符合提标条件的人员信息。在此基础上,向县政府提交了资金申请,为后续资金拨付做好准备。

(三)审批通过与程序启动

5月8日,该项目经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正式启动资金拨付的相关程序,为养老金提标工作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四)通知制定与前期准备

7月,我局联合县财政局制定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县级基础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了提标的具体标准、实施时间和操作流程。目前,各乡镇正在协助开展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待遇领取人员能够及时享受提标政策。同时,社保中心已联系市中心进行系统参数调整,为养老金的准确发放做好准备。

(五)补发与正常发放计划

预计于8月底对1-8月期间符合提标条件的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补发,确保城乡居民能够及时足额领取到增加的养老金。从9月起,将按月正常发放提高后的城乡居民县级基础养老金,全面完成年度任务。 

三、下一步措施

(一)强化资金监管。建立健全养老金发放监管机制,定期开展资金使用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加强对待遇领取人员的资格审核,杜绝冒领、漏发等现象,确保资金准确发放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 

(二)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活动,帮助基层工作人员准确解读政策内容,确保政策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