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8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沁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沁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地址:新建西街99号县政府后楼222室,电话0356-7021944,电子邮箱:qsxzfbxxk@126.com)。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23年共公开各类信息10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2023年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各股室报送的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内容,需按照以下程序审核:填写《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表》,由股(室)长把关签字后报送,根据内容的重要性,政务公开的重要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请局长核准发布,一般信息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及审核表一并交办公室(信息中心),由管理员负责编号、登记并发布。

2.收到的业务咨询,由办公室(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填写《网上业务咨询回复表》,交相关股室做好解答和回复,按程序审核后由管理员发布。

3.收到的投诉举报,由办公室(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填写《网上举报投诉回复表》,交纪检监察室责成相关股室做好解答和回复,按程序审核后由管理员发布。

4.转载各大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各级政府网站、大型门户网站、各专业网站的文章和信息,需注明来源和作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政务公开主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特增加公示、政策性文件、制度、民生实事等信息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股室每年报送信息不少于8篇,年终考核时每少一篇扣0.5分。所报信息被县级以上媒体采用或转载的参照年度目标考核方案予以加分奖励。

二是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必须严格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缺少任一环节将不予发布。对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损失、泄密的,按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配套措施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在流程优化、服务规范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此,我们准备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认真组织局属各科(室、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沁水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推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拓展内容渠道,确保及时便民。一是规范公开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落实责任科室。二是加强公开时效,使公开时间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内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三是深化公开内容,重点推动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办实事项目、重点工作和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就业再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四是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升公开水平。

(三)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更新维护。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及时梳理和更新本部门政府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完善监督检查考核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沁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qinshui.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