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4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把法治建设贯穿于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之中,依法履职,依法尽责,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到了两个健全、两个严格。

一、健全工作机制,法治建设全面加强

(一)成立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我局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普法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组,强化牵头抓总、组织协调。明确法规股为法制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工作的计划制定、工作安排,督促考核。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股室人员具体负责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了《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制度,提高了领导班子依法决策能力。

(三)制定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制定了《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个股室,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服务沁水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健全普法责任制,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加强

(一)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明确普法责任分工,在日常监管执法工作中,着力推动执法过程中的实时普法,推行说理式执法,实现了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

(二)持续做好普法宣传五项坚持工作。坚持改革为先,开展了商事制度改革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稳定为重,开展了打击传销和广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发展为要,开展了以商标法律法规为重点的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安全为天,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三大安全,大力开展了“质量月”、“食品药品安全周”、“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坚持诚信为上,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三)培育法治文化建设。通过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参加市场监管业务知识网络学习大练兵,征集公益广告宣传作品,开辟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安全放心消费、特种设备、知识产权、认证认可知识宣传栏等形式,树立了市场监管新形象,提高了市场主体、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广大市民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提升了法治素养,培育了法治文化,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规范

(一)责任到人。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局机关主要负责人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股室所负责人为本单位推进“三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为“三项制度”落实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梳理编制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在山西省政府服务平台沁水板块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规范事中公示,严格按照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三是推动事后公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三)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把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主要载体,使用市场监管总局行政执法格式文书,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和制作执法文书,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过程记录于执法文书之中;二是规范音像记录。已配备58台执法记录仪,并按照《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等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规定,规范音像记录工作。

(四)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了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领导小组,加强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审核。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方面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

四、严格依法履职,维护市场秩序力度不减

(一)深耕“大安全”主业,强化三大监管,严守“三条底线”。

一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无死角。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多频次、多形式开展食品监督检查,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重要节点、对重点单位、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018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2105户次;圆满完成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1370批次目标任务,检出不合格食品15批次,不合格率1.09%;开展“明厨亮灶”创建工程,40家已成功创建,完成目标任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匹配执法人员148人次,抽捡食品生产经营户74户,办理食品案件81起,罚没款1521818.52元。组织药品经营企业100%完成主体自查,开展8项专项整治,对全县377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组织检查584家次,实现100%全覆盖监管;办理药品案件26起,罚没款238108.08元。对全县22家疫苗接种单位检查86家次,严格执行监管不少于每户2次的任务要求。并督促辖区内疾控部门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进一步完善疫苗信息化追溯工作,确保每一支新冠病毒疫苗药品流向清晰可控、质量安全有效,每个包装都销毁并记录。截至目前,全县未发生食品、药品、疫苗和医疗器械等重大质量安全事件。二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全覆盖。对我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压力管道、电梯鼓式制动器等安全隐患等专项排查治理,开展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对盛装高危介质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单位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各类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质量安全监管严要求。组织对31个加油站的车用油品、车用尿素,对非医用口罩、塑料购物袋和装饰装修材料等进行抽检,共抽检134个批次,不合格6批次,合格率96%。安排部署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提升水泥产品质量规范水泥市场秩序排查整治、非棉纤维质量监督检查、2021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全市铸铁井盖质量安全风险排查、车载卫星导航设备质量安全“三查一打”专项监督检查、全面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二)厚植“大质量”优势,实施“三大战略”,助力转型发展。

一是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围绕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提升、区域质量水平跃升、质量基础设施健全完善三大目标,实施质量管理、标准引领、品牌培育、质量创新、质量监管五大工程。积极开展“企业质量管理年”活动,着力推动沁水制造向沁水创造、沁水速度向沁水质量、沁水产品向沁水品牌三大转变。高水平高规格召开全县质量大会,推动质量提升行动再上新台阶。二是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共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8个,省级地方标准1个,市级地方标准2个,团体标准8个;顺利创建完成省级标准化示范区1个,在建市级标准化示范区2个;发放标准创新奖40万元。我县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搭建公务用车的标准体系,制定企业标准21个。三是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认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全局共办理商标侵权案13起,罚款218201.1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切实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对2018年以来我县在英国成功注册国际注册商标的1户和授权国内发明专利的6户,依照省市县鼓励政策给予11.8万元奖励资助。

(三)迭代“大市场”秩序,抓好“三个重点”,创优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信用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完善抽查工作机制,积极推动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共43项,20个部门参与,实现对企业“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的效果;开展本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27项,检查结果已录入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沁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二是加强稽查办案。严厉查处市场违法行为。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21件。其中普通程序案件179件,罚没款2519969.716元;简易程序案件34件,罚没款1200元;涉刑移送案件7件。罚没款合计2521169.716元。万元以上案件28件,不予处罚案件7件。三是加强消费维权。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共受理投诉举报273件, 其中受理投诉188件,举报 85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19件, 受理信函类举报3件,办结273件,办结率达到 100%, 挽回经济损失20万余元。

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拓宽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推动长效市场监管法治体系进一步形成,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