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药械化监管人员参加全国彩色隐形眼镜和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培训班

发布日期: 2022-10-27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织药械化监管人员参加全国彩色隐形

眼镜和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培训班

为深入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彩色隐形眼镜、医疗美容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及使用环节质量监管能力。10月25日——26日,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局药械化监管人员共计20余人参加省局组织的彩色隐形眼镜和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培训班

      培训班以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强调彩色隐形眼镜属于具有较高风险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属于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的产品,其质量安全直接影响消费者视力健康。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面加强彩色隐形眼镜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药品监管部门要把握工作重点,严防严控彩色隐形眼镜质量安全风险,保障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一要严惩违法违规。坚持线下违规与线上违规一起查处,违规单位处罚和违规个人处罚一体推进,加强行刑衔接,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二要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规范研发、生产、经营行为,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规范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管理,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三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对象清单,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加强工作督导检查,注重部门协同监管,注重培育典型示范。四要扎实推进社会共治。及时公布获批产品信息,公布注册人和生产企业名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政策,宣传普及相关知识。五要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药品监管部门要狠抓能力培训,与时俱进,提高监管人员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