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沁水县副县长于小丽深入沁水县龙港镇民生大药房二部、沁水县龙港镇益笑堂诊所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就夏季高温季节药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
于小丽重点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履行药品安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和是否有销售过期药品、执业药师是否在岗、药品阴凉贮存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督导检查。并要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严格正规渠道采购药品,做好进货查验工作,确保不销售假药、劣药、过期药品。
于小丽强调,市场监管部门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查漏补缺,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加强隐患排查,加大监督检查和市场巡查力度,特别是对问题多、隐患大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要加大监管频次,发现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