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沁水县市场监管局“四举措” 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走深走实

发布日期: 2024-08-05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实施以来,沁水县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防范风险隐患、严肃查办案件、提升执法能力”等重点任务,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开展基层调研,确保目标完成。调研组先后深入各市场监管所,详细了解各所辖区内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底数,检查覆盖率等情况,要求基层所要立足实际,合理分工,注重实战,提升能力,不断强化药械化监管工作。在药店重点检查处方药销售管理、药品采购渠道管理、温湿度监测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在化妆品店重点检查进货查验、产品是否通过备案等情况。

二、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组织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发布药械化安全警示和安全用药用械用妆提示,提高企业和人民群众药械化安全意识,营造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学法普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风险会商,守牢安全底线。针对药械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监管风险,定期组织各市场监管所召开季度药械风险会商,各所结合本辖区实际问题,提出防控措施,全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守牢药械质量安全底线。

四、加强沟通协作,打击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卫体等部门协作,通过联合检查、通报协查等方式,对违法线索上追下查,实施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坚决“拔根铲窝断链”。深入落实“管查融合”“行纪衔接”机制,持续强化药品安全风险闭环管控,常态化开展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保持案件查办高压态势,发挥案件惩处效应。2024年以来,全县共查处“两品一械” 一般程序案件17起,结案17起,简易程序案件11起,罚没款共计12.3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