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布98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1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样品97批次。
不合格样品1批次,具体为:
1. 沁水县嘉峰镇兴朝蔬菜店销售的青椒1批次,其中噻虫胺检出值为0.12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测机构为河南金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97批次,分别为:
1.食用农产品97批次,检验项目为毒死蜱、氟虫腈、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苯醚甲环唑、甲胺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乐果、阿维菌素、吡虫啉、吡唑醚菌酯、啶虫脒、噻虫胺、敌敌畏、噻虫嗪、甲硝唑、地美硝唑、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氟苯尼考、恩诺沙星、腐霉利、氧乐果、乙酰甲胺磷、多菌灵、水胺硫磷、丙溴磷、联苯菊酯、氯唑磷、氟硅唑、倍硫磷、甲氰菊酯、铅(以Pb计)、镉(以Cd计)。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2023年第12期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3.2023年第12期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