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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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1012445090F627/2025-0008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公开征集全县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通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12日

关于公开征集全县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5-06-12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执法不文明以及违规违纪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县市场领域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众征集十个方面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有法不依问题。主要包括:没有法定依据执法或违反禁止性规定执法;执法人员不履行执法职责,未能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者发现后不制止,有案不立;受理投诉不及时或者推诿扯皮、拖延处理;执法监管不力,案件监管缺位,重大突发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其他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二)执法不公问题。主要包括:执法标准不一,违反规定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及以罚代管;违反“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有关规定;不顾客观实际搞“一刀切”执法;处罚标准不统一;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办关系案、人情案,弄虚作假等;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检查过频、任性检查、多头执法等;其他执法不公平、不公正行为。    

(三)执法不文明问题。主要包括:故意设置障碍、刁难群众等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对群众态度恶劣,工作简单粗暴,态度冷硬横推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过度执法,重打击、轻管理,重处罚、轻教育,借执法权“无事不登门、登门就找事”等;其他执法不文明行为。    

(四)执法不严问题。主要包括:执法中不按照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和要求;适用法律不准确,文书制作不规范;执法过程不记录或选择记录;单人执法;执法人员着装不规范,执法车辆标识不统一;办理案件超时效,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办案审核不到位,调查取证不实,认定事实不清,证据收集不充分;执法人员培训不及时、不到位,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不严,未按规定及时申领、换发、注销执法证件等;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从事执法活动;辅助人员滥用执法权;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违法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理查封、扣押物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其他执法不规范、不合规行为。      

(五)执法不廉问题。主要包括:执法过程中为单位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吃拿卡要,收受索取财物;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情形;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案件办理;“钓鱼式”执法,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以款增收、以罚养人等;其他执法不廉洁行为。

(六)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问题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专项整治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邮寄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问题线索,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1.来信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西街46号,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收,邮编048200。信件封面请注明“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执法不文明以及违规违纪等问题专项整治”,联系电话0356-7022982。

2.电子邮箱:jcsqsxfgg@163.com。

四、有关要求

1.为保证问题征集质量,反映问题线索时应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将严格控制个人信息知悉范围。

2.反映问题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谎报或者借举报投诉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以下举报不予受理:(1)投诉举报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已有复议结果的;(2)投诉举报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已有诉讼结果的;(3)投诉举报人向监察机关举报,监察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已有处理结果的;(4)投诉举报人向信访部门反映,信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已有答复意见的;(5)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情形。

4.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和专门研究,切实加强突出问题整治力度。但无法保证对所有反映的问题一一作出答复,请予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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