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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发布日期: 2021-11-16 发布机构: 工作部门

山西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公证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证明民事法律行为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

受益额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0%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含5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按0.6%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按0.5%收取;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按0.1%收取;
收费实行分段累加计算。

1、按办理公证时受益财产的市场价值为受益额计算。

2、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证明合同(协议)

1、标的额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收取500元。

2、标的额在20万元以上的按分段累加计算法计收: 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0.25%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按0.2%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部分,按0.1%收取;超过5000万元不满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按0.06%收取;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0.01%收取。

属于批量公证的,减半收取。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标的额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0.25%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按0.2%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部分,按0.1%收取;超过5000万元不满1亿元(含1亿元)的部分,按0.06%收取;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0.015%收取。

收费实行分段累加计算。

1、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合同的按照标的额计算。

2、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合同需出具执行证书的,按照申请执行标的额计算


证明离婚、抚养、赡养、监护、劳动(劳务)、寄养、遗赠抚养、解除收养关系、出国留学等协议,以及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合同(协议)

每件收取400元



证明遗嘱

每件收取1000元

含摄像、刻录光盘、冲印照片的费用


证明自然人委托、声明、保证、认领亲子等其他单方法律行为

每件收取200元

涉及处分财产的加倍收取


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

每件收取500元



证明招标投标、拍卖等竞争性交易行为

计时收费,每小时收取1000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 



证明开奖、公司会议、财产清点、清算、产品抽样检测、销毁、抽签、订立公司章程等其他现场监督类公证事项

计时收费,每小时收取1000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 


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居住地)、学历、学位、经历、职务(职称)、资格、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财产权、收入状况、纳税状况、选票、指纹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每件收取200元



证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收养关系、抚养事实、票据拒绝、查无档案记载、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等

每件收取500元



保全证人证言、书证、当事人陈述,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行为过程和事实

计时收费,每小时收取1000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 

不含摄像、刻录光盘、冲印照片的费用


证明证书、执照

每件收取200元



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

每件收取200元



证明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每件收取200元


办理涉外公证时,要求同时证明该公证书的译文与原文相符

每件收取100元


撤回公证书手续费

对已经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续费:未经审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副本费

每件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