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午,沁水县法律援助保障中心举行揭牌仪式。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勇同志出席揭牌仪式,并为县法律援助保障中心揭牌。沁水县司法局、县法律援助保障中心共计30余人参加了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上,沁水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上官日成同志介绍了沁水县法律援助保障中心成立的相关事宜。县法律援助保障中心是根据县委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将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县公证处进行职能整合成立的新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组织实施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办理各类公证事项,出具公证文书,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揭牌仪式上,沁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勇同志对法律援助保障中心的工作提出了几点希望: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新时代做好法律援助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开展法律援助、公证工作对于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职责使命。二要健全工作机制。尽快适应新的工作职责,建立完善一整套可操作性强的长效机制,推动各项工作常态化开展。三要加强队伍建设。以今天的揭牌仪式为新起点,不断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持续加强对法律援助保障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四要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总结成功经验,打造法律援助保障品牌,切实提升全县群众对法律援助保障工作的认知度和知晓率,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更好的推动法律援助保障工作规范开展,为我县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做出贡献。
(供稿人: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