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山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制度化、精准化,彰显社区矫正执法权威性、严肃性,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群众的参与度与知晓率,在《山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施行之际,沁水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及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新接收的两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入矫宣告。
宣告仪式在严肃的气氛下有序开展,在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主持下,依序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进行核对,矫正对象宣读了入矫誓词和保证书,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读了社区矫正执行文书、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义务,监狱民警进行了入矫教育,矫正小组成员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最后在工作人员的监督指导下签订了《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责任书》《监督保证协议书》等法律文书。
入矫宣告是社区矫正刑事执行过程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一步,严把入矫宣告这一关,有助于建立社区矫正刑事执法的权威性,有助于树立社区矫正对象的在刑意识,有助于提升家庭社会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影响力。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入矫宣告流程,提升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化水平。
(供稿人:李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