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司法局

沁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充分运用复议调解手段 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

发布日期: 2021-09-28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精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93日上午,在沁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主持下,对三家个体口腔诊所和沁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之间的行政处罚争议进行行政复议调解,邀请了县检察院2名工作人员见证调解。

在调解中,调解主持人分别对三家口腔诊所的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程序、法律适用等逐一调查核实,双方围绕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充分发表了意见。基于三家口腔诊所同一违法行为,均违反相同的法律条款,鉴于涉案药品数量少、货值金额小,没有危害后果,且已进行整改,本着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三家口腔诊所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认识到此次违法行为的发生是源于对相关法律规定不了解,今后会加强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守法经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要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民营经济法治宣传活动,推动民营经济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发展。

经过面对面调解,消除了市场主体的不满情绪,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今后,沁水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努力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